永衡原创 | 疫情之下,企业资金紧张如何合法“拖欠工资”?
2020-02-26

新冠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已持续近一个月,为响应国家号召,遵守防控疫情政策,绝大多数企业都停工停产抵抗疫情。虽然疫情已逐渐好转,但目前大部分企业因近一个月的停工停产面临资金困境。连餐饮业界龙头“西贝莜面”都声称流动资金仅能撑3个月,何况众多微小餐饮企业呢?

企业在停工期间主要支出是员工工资和房租。如何向房东申请减免房租,可参考邦顾团队线上课程《法律顾问陪你共同抗“疫”》。对于员工工资,《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通过解读这条规定我们可知,除非能与员工协商一致,进行薪酬调整,否则,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多数为1个月)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正常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后,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才能只支付生活费。因此,截止目前绝大多数企业都承担着员工一个月带薪停工的压力。

员工工资不得不付,但企业流动资金实在紧张,无法按时支付怎么办?各位企业老板,下面可以画重点了。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严重影响无法在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内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在征得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同意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所以,在不能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时,要做到合法“拖欠工资”,企业应事先做到2点:第一,书面向劳动者说明情况,第二,应征得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同意。而有些企业还没有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怎么办?我们在以往讲课时多次强调员工手册、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等对企业用工必不可少。只有事先做好法律风险防范,才能为企业提供更好的保障。意外和明天不知哪个先来,法律的更大作用不在于事后救济,而在于事前预防。因此,建议还未成立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企业尽早成立,完善劳动用工制度,保障企业平稳运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