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衡原创 | 县域青年律师何去何从 —— 唐俊华的思考
2020-05-09

县域律所承担中国大陆70%以上人口的法律服务,全国律协,地方各级律协一直高度关注县域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也举办过“千人县域律师培训计划”等活动。县域律所的发展首先是人才的发展,如何吸引青年律师到县域发展?县域又如何保障青年律师发展?两个问题的终极目标在于如何让青年律师热爱基层、扎根基层、增长见识、增长才干,实现人生价值和远大理想而努力奋斗。

2020年04月07日,律媒智库报道《辞公职当律师,奖励30000元---江苏一县政府扶持律师事业发展放大招》,该县出台县域律师扶持优惠政策的同时,也折射出两大问题,1、县域律所稀少,律师人数不足,达不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律师万人比幸福指标;2、律师在社会治理中凸显重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说:“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律师职业得到社会各界尊重,律师价值也被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尽管如此,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干的。县域青年律师想发展却又受到地域限制、经济领域不平衡不充分的限制、业务模式相对单一限制等等,从而阻碍县域青年律师发展,甚至导致县域招不来留不住青年律师的尴尬局面,此时,县域青年律师到底如何发展?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县域青年律师发展的想法和建议。

 

(一)县域青年律师思想意识形态要正要新,必须由行业引领,律所主导,改变县域律师执业环境和营造律所文化生态环境。

县域青年律师仅仅把律师当作一份职业,一个赚钱的工具,并没有把律师当作事业,或许不完全是他们的错。因为是受地域范围的限制,接触律师行业发展的思想和渠道有限;是受当地律师执业环境的限制,夜以继日重复简单业务工作;是受律所固有文化氛围和身边律师思想影响,没有过多的思考和思想交流而致。

1、行业引领县域律所全面发展,营造健康有序和谐的所、律关系;

县域律所的发展因客观因素存在诸多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律所的发展关键在合伙人观念层面。行业协会要引导律所想发展、能发展,尤其在律所管理机制健全、管理奏效;律师服务专业、严谨和高效;积极参加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各类社会活动,为其提供广阔舞台、搭建法律服务平台、提供优惠政策和发展机会,促使可持续发展。同时培育和打造县域品牌律所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的法律服务水平。

2、县域律所主导律所文化变革与创新,踏寻适合县域律所发展壮大的道路;

据我走访调研过的县域律所了解,合伙人主要是搭建平台仅有的目的就是合署办公;师徒关系主要是为了平稳渡过实习期和通过实习考核,象征性的给予生活费用,没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基本生活难以维持;县域青年律师大多数在实习后独立,基本没有案源,没有收入,工作和生活举步维艰。上述现象可能不是每个县域或每个县域律所都存在的,但是这样的律所可能很多,这样的律所不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县域律所的文化改革和创新势在必行,至于怎么改?往哪里创新?我认为遵循一个原则,促进县域律所融合、健康、生态、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律所高质量、高标准与高效率的法律服务水平,走出适合县域律所发展的道路。

县域青年律师能否走出困境,走向律师美好事业,要依靠行业引领,要突破县域律所上述限制,要树立正确的县域青年律师思想观;要改变县域律师执业环境和律所文化氛围,才能保证县域青年律师健康茁壮成长。

 

(二)县域青年律师业务技能培养要成体系化和成果化,必须由行业主导,提升青年律师执业技能,塑立县域青年律师新形象。

县域青年律师业务板块基本属于简单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基于代理业务较为简单,但律师业务未来发展势必不简单。设区的市律师协会要主导对新执业律师三年培养体系化建设,对他们的执业技能如:听、说、写、辩的能力要加强;对他们日常业务专业知识系统培训;建立健全为行业发展情怀机制,重塑行业县域律师新形象;加强监管县域律所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做到培训主题精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果丰硕和宣传广泛。

 

(三)律师协会统筹,充分发挥县域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优势,构建县域法律职业共同体教、学、研体系化建设,帮扶县域青年律师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养。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为我们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指明了方向。法律职业共同体是一个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及法学学者等组成法律职业群体。县域青年律师发展关乎到县域法律服务水平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关乎到中华全国律师整体发展水平,也是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一支重要力量。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体系化建设,尤其在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方面应当要落地有效,成果奏效,真正的在专业培养方面融为一体。公检法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范围可以扩大至各级县域青年律师,增强县域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荣誉感、信任感和幸福感。

 

(四)县域青年律师自身要有正确的人身观、价值观和核心观,充分发挥县域律师主观能动性,做有为青年律师。

县域青年律师的发展可能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受到各种困难的打击,最终泄气,节节败退,向现实低头。困境和困难虽是客观存在,但县域青年律师扪心自问自己有没有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没有勇气迎接挑战,有没有思考和落实改变现状与困境。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我们县域青年律师不要固步自封,不要悲观沮丧,不要怨天尤人,青春万岁,“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通过行业统筹,律所负责,师傅指导,同事切磋,可以心无旁骛求知问学。此时不努力,更待何时。要勤于学习,敏于求知,注重把所学知识内化于心,形成自己的见解,既要做人为善,也要做事为实;既要专攻博览,又要化解矛盾;既要书生意气,也要挥斥方遒。

 

(五)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县域律所和法律服务所加强管理,提升法律服务市场公信力。

基层法律工作者是在我国律师法律资源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产生,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法律服务需求日新月异地变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方式、服务能力都存在一些问题。当前应探讨和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发展的新模式,与律师行业合作互补,共存共赢,促进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融合发展,有效提升法律服务市场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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