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8日下午两点,本所合伙人吴佳律师在本所大会议室为本所律师进行了“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法律实务—以江苏司法实务为例”的专题培训。
吴佳律师自执业以来就从事医疗纠纷法律实务,曾担任南京某三甲医院常年法律顾问。在本次培训中分享了其历年来办理上百件医疗纠纷案件的司法实务经验,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阐述。
首先,吴佳律师介绍了江苏司法实务中关于医疗纠纷鉴定流程的历史沿革以及现阶段的鉴定流程。随后详细介绍了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的区别,同时,鉴于司法实务中医疗损害居多,着重介绍了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的司法实务。
本次培训中,吴佳律师结合其为患方代理的一起“鉴定为医方次责而最终医方按主责承担责任”的案例,详细介绍了如何起草鉴定所需的《患方陈述》以及审查病历的技巧,并就参训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本次培训历时两小时,参训人员均表示对吴佳律师分享的纯干货收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