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催清服务

永衡所律师团队担任了多家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的入库服务律师,代为处 理了按揭银行贷款、抵押贷款、个人信用贷款等款项催收等法律事务。


我们在此领域内的服务事项包括:

1.非诉讼催收

“移交确认单”确认后诉讼之前,受托人通过非诉讼方式 (函件及电话催缴)解决一个问题客户的,委托人按照每一个问题客户协商价 的标淮支付推进服务费。

 2.诉讼催收

“立案确认单”确认后,受托人启动诉状起草、立案、庭审、 调解等工作,如在移交后90日内实现回款或结案的,委托人按照每一个问题客 户协商价的标准支付律师费;如在移交后大于90日实现回款或结案的,委托人 按照每一个问题客户/元的标准支付律师费。实现债权的费用在诉讼中被法院 支持的,该等费用将支付给受托人。通过诉讼实际收回的违约金,按3%计提作 为提成支付律师费。

 3.核对结算

双方通过“结算单”(附件)形式按月结算律师费用,每月 月初核对上月应付律师费,月末前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