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传江:青少年的合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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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生多处于青少年阶段,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对青少年的法治保护和行为规制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对于年龄的分界难觅于权威法律文件,本文重点讨论的青少年限定于14-18周岁之间(14岁、15岁、16岁、17岁),简析此类人群的合同行为。

一、年龄与行为能力

在我国进入小学读书时,一般会达到7岁,7岁至18岁横跨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龄阶段。根据大家通俗的理解,7岁至13岁称为“少年”,14周岁至40周岁称为“青年”,其中14周岁至18周岁称为“青少年”。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一条: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暨出生之日至十八周岁之间。“未成年人”在法律条文有表述,涵盖的年龄阶段超过青少年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由上,本文讨论的青少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青少年自主意识的觉醒:合同行为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合同行为是人与人之间交往、产生法律关系的最重要形式,是人独立自主的表现。14周岁,通常被认为初中生“青春叛逆期”的开始,实质是自主意识觉醒,开始力主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开始尝试与外界建立“合同”关系。

合同行为的认定通常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第一,独立的意志。根据百度百科,意志是人自觉地确定目的,并根据目的调节支配自身的行动,克服困难,去实现预定目标的心理倾向。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意志外化为意思表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为要约,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为承诺。意思表示可以明示或默示。

第二,你情我愿。交易行为应真正源自内心的想法,双方自愿,并非父母等外力胁迫。父母诱导下彼时彼刻的“心甘情愿”不影响合同定性。

第三,特定的外观形式。可以体现为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青少年合同行为常见案例

1、共享单车(租赁合同行为)

扫码骑共享单车,成为青少年上下学、或周末同学们休闲运动的方式。青少年多数都有自己的微信及电子钱包,无论是小绿车、小蓝车、小黄车,扫码骑车轻松搞定。到达目的地还车,付款1.5元(视骑行里程和时间而定),完成一次合同交易。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上述合同行为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青少年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自主从事与其智力、认识相适应的活动,扫码骑车无需征得父母追认即有效。

第二,扫码骑车、还车、扣款,会在手机软件中形成可视化数据,系格式化书面合同。

第三,骑车人应按规定位置归还共享单车,不得损坏,这是承租人的义务,也是城市管理秩序要求。

 

2、付费看动漫或玩手游(网络消费合同行为)

【案例】李某某于2004年11月出生,其于2019年8月5日通过手机下载杭州某网络公司运营的某App游戏,并以其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注册该游戏账号,账号UID为32*****62。李某家长认为,由于杭州某网络公司未遵守该规定设置完善的账号管理和确认方法,也未按规定设置限额,导致李某某作为未成年人短期大额充值。

《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上述合同行为具体以下特点:

第一,李某某作为未成年人,游戏充值行为应当以该行为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等是否相符作为行为效力的认定标准,具体以未成年人对于充值行为的认知能力以及充值金额作为主要考量因素。单次充值超过50元的,应认为超过其认知能力。

第二,李某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对李某某进行必要的教育、监管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付款账户信息。

第三,作为提供网络游戏相关服务的平台,应尽可能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在其平台冒充他人身份注册和大额消费。

本案涉及未成年人游戏充值行为的效力与责任认定问题。针对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问题,现有立法多为原则性指导意见,关于何种行为构成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相适应,法律并无具体判断标准。本案提出以未成年人对于充值行为的认知能力以及充值金额作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主要考量因素,判断游戏消费行为效力。围绕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是否尽到应有的监护职责,游戏平台是否落实必要的技术认证与限制,明晰举证责任分配、过错认定及责任分担。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促进游戏服务商完善未成年人防沉迷制度、监护人承担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束义务具有重大意义。

 

3、压岁钱(赠与合同行为)

孙小甲15岁了,过春节时,小孙的爷爷按照习俗送小孙1000元压岁钱红包,并给小孙说“好好学习,如果明年考上中华中学,爷爷送你个万元大红包”。小孙说“一言为定,不许反悔”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上述合同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小孙作为青少年,接受爷爷的压岁钱系接受赠与的行为,属于纯受益行为且在自主的认知范围内,无需父母追认。

第二,赠与合同可以口头意思表示,对于1000元压岁钱,权利已经转移,小孙的爷爷没有附义务,不能撤销。对于万元大红包双方已经达成合意,但赠与是附条件的,在权利转移之前可以随时撤销,受赠人享有权利后一年内如果没有履行义务,也可以被撤销。

 

4、购房登记(买房合同签字行为)

孙小甲17岁了,高考成绩优异,2021年7月收到了南京师范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小孙的爸爸准备在南京购买一套H公司开发建设的住房,购房人系孙小甲的名字,购房款分两笔支付,首付款50%已付清,剩余50%尚未支付。小孙的爸爸签字之外,孙小甲也被要求在购房合同上签字。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上述合同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孙小甲作为未成年人并非“工具人”,在购房合同上的签字行为系达成合同的行为,受法律约束。

第二,购房合同的双方主体系H公司与孙小甲。购买房屋属于巨额交易行为,孙小甲没有收入来源但签字时已经17岁,对于购房行为有一定认知水平,且签字行为经过了其父亲法定代理人签字同意。孙小甲父亲缴纳购房首付款应视为对孙小甲的赠与行为。

第三,关于50%购房尾款的支付义务。如果孙小甲父母不能代为付清50%尾款,孙小甲及其爸爸都承担付款的责任。如果涉诉,孙小甲系诉讼当事人,孙小甲的监护人法定代理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如果履行合同过程中,孙小甲年满18周岁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对合同的履行承担独立责任。

 

小结:对青少年的法律保护与规制


青少年处于成年人的前期,心智逐步成熟,逐步理解社会习俗和社会规则,开始自觉地与外界建立合同关系。青少年的自主意志、合同行为的效力、行动后果等是法治研究的重要范畴,对于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具有一定意义。

 

青少年是未来,我国非常注重对青少年的法律保护。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们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科学教育、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成长土壤。